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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05-02 09:08:4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院(部)、行政处室:
    现将2019年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阐释和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实践,宣传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通俗普及读物;
2.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通俗理论读物;
3.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精神,激励浙江人民创业创新,“两个高水平”浙江建设的普及读物;
4.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普及读物;
5.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丝绸、茶叶、青瓷、木雕等历史经典文化产业的梳理挖掘,展现浙江大地厚重历史的人文社科普及读物;
6.反映浙江浙东学派、阳明心学和浙江近代人文思想以及和合文化、浙东海洋文化、治水文化、运河文化等区域文化,揭示浙江儿女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的人文社科普及读物;
7.反映浙江名人、民间民俗、家风家训、戏曲艺术、非遗传承、“老字号”保护、山水人文等社科普及读物;
8.阐述浙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历史、现状和前景等的社科普及读物;
9.其他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人文社科知识普及读物。
二、立项形式
社科普及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三类。成果形式:公开出版物(著作或读本)或网络作品(原创文章、影音、动漫等)。
重点课题由省社科联全额资助出版,并列为省哲社规划一般课题。
立项不资助课题是指符合立项要求但需要自筹经费的课题,同意申报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请另附纸说明。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请登录“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右侧“功能区”栏目下的“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入“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申报”,按要求填报。
四、申报要求
1.课题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参与编写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存在。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已承担浙江省社科联其他项目且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9年社科普及项目。
3.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取消其个人3年申报资格。
4.公开出版物课题周期不超过2年,网络作品周期不超过1年(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结项申请日为止)。
5.申报材料:《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申报表》纸质两份;《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内容简介(活页)》纸质一式四份;如已完成书稿没有正式公开出版的,递交纸质书稿二部;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
6.申报截止受理时间:2018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产业处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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