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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课题结题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7-05-09 12:16: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院(部):
       为督促校级课题的顺利结题,提高研究绩效,现将2016年校级课题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到结题期限的校级课题。
二、成果要求
1. 课题结题的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否则申请结题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 如论文尚未发表、教材尚未出版,可凭“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申请结题(申请提前结题的须提交正式研究成果),但课题组须承诺提交正式成果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如在承诺期限内未提交正式成果,则该课题作终止处理。
3. 凭“录用通知”或“出版合同”暂予结题的课题,须待课题组提交已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后,方可发放结题证书。
三、课题延期
1. 已到正常结题期尚未完成研究工作的课题,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为半年或一年。
2. 已被批准延期1次的课题不得再次申请延期,课题组如未按期提供结题材料,该课题即作终止处理。
四、提交材料
1. 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531日,请提交材料的同时将所有材料(含已发表论文的电子版、证书的扫描件等,电子归档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2125951835@qq.com
2. 为规范科研资料存档及便于查阅,请将所提交的结题材料按“结题验收表、研究成果复印件、其它佐证材料复印件、课题申请书”的次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结题后一份交校档案室存档,一份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存档,一份返还课题负责人保存。
联系人:陈媛 联系电话:18757379528
附件1: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结题验收表
附件2: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科技产业处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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