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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公告

上传时间:2017-04-18 16:12:51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公告
        为适应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发展,加大优秀管理人员引进和培养力度,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学院概况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洋学院)是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有民办全日制高等职 业院校。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与上海交通大学的合作办学协议》,在嘉兴市委市政府和上海交通大学的大力支持下,2016年7月1日,学院从塘汇路839号搬迁至秀洲区大德路999号,新校区规划用地580亩,建筑面积为18万平方米,总投资6.3亿元。
        学院设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分院、机电工程分院、财经管理分院、商务贸易分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基础教学部,开设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船舶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工商企业管理、互联网金融、计算机应用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等19个全日制高职专业,形成了建筑、船舶、机电、财会、管理、信息、经贸七大专业群。
        二、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    招聘岗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分院教学副院长、分院学生工作副院长、科技产业处副处长岗位3个共6人(具体见下表)。 
序号 岗位 主要职责 人数 其他要求
1 船建分院教学副院长 协助常务副院长负责分院的教学和科技管理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1 1.船舶工程、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关专业;2.从事学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满2年。
2 财经分院教学副院长 1
3 商贸分院教学副院长 1
4 船建分院学生工作副院长 协助常务副院长负责分院的党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 1 1.中共党员,党龄满3年;2.有党建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5 机电分院学生工作副院长 1
6 科技产业处副处长 协助处长开展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科研管理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1  
      (二)    基本任职条件:1.具有高度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修养;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和沟通能力,富有改革和创新思维;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5.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学院内申请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进校满2年);6.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1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填写附件《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投递登记表到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
        2.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      考试和测评
        1.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采取竞职演说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竞职演说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竞争职位的工作目标、方法、措施等(可以使用PPT)。每人的竞职演说时间不超过8分钟,同时接受评委提问2分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3名以内(含)作为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
        2.      民主测评(校外人员在测评前每人有五分钟的工作业绩介绍)。民主测评按照教代会代表和招聘岗位所在部门人员分别进行,以5:5权重比例计算为民主测评分。
        3.      组织考核。学院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综合进行考核。
       (三)      入围和体检
        根据考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的权重比例(3:3:4)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
        校外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为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身体检查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按照学院工作需要进行。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      审定和任用
        学院将根据竞职演说成绩、民主测评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岗位。
       (五)      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文聘用,同时实行试用期1年。
        四、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享受学院中层干部待遇,其中符合学院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关待遇(具体面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2302357  (郑老师);邮箱:0573nyctw@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附件: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http://www.jxnyc.net/uploadfile/2017/0418/20170418042014629.doc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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