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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人员公告

上传时间:2018-06-19 13:55:57  来源:人力资源处  浏览次数:[]
一、学院概况: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南洋学院)坐落在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腹地的历史文化名城嘉兴,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
    自2002年创建以来,学院秉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办学理念,走内涵建设道路,推进科学发展。现拥有全日制在校生近5000人,教职工30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占专任教师人数的71%,具有“双师”素质的占专业教师人数的65%。设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分院、机电工程分院、财经管理分院、商务贸易分院、国际教育分院、继续教育分院、基础教学部共7个教学单位;设有建筑、船舶、机电、财会、管理、信息、经贸、设计八大专业群共22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拥有1个省级优势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船舶工程技术),6个校级重点专业(工程造价、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工商企业管理、商务英语)。
    为将我院建成“浙江一流、全国知名”的民办高职院校,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外、校内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所在部门 人数 岗位名称 任职基本条件
船建分院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结构工程专业;2.从事BIM建模、应用等教学和研究工作;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2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结构工程专业;2.从事装配式建筑教学和研究工作;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船舶工程专业;2.从事游艇设计与制造教学和研究工作,有游艇设计与制造专业实践经历;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2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建筑学专业;2.从事建筑装饰工程教学和研究工作;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机电分院 2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交通运输或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2.从事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教学和研究工作,有一定的科研、培训课程与项目研发潜力;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2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学校)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工业设计相关专业;2.从事产品设计教学和研究工作,对产品设计充满热情,具有超前设计创新思维及产品外观审美能力;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5.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机械制造自动化相关专业,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2.熟悉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3.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电气自动化相关专业,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2.熟悉西门子S7-200/S7-300PLC技术,承担电气、触摸屏组态、工控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3.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大学本科及以上,电气自动化相关专业,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2.熟悉西门子S7-200/S7-300PLC技术,承担电气、触摸屏组态、工控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3.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财经分院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商管理相关专业,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2.承担专业相关课程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3.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3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学校)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相关专业;2.承担会计专业相关课程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优先;3.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学校)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金融学相关专业;2.承担互联网金融专业相关课程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商贸分院
 
 
 
 
 
 
 
 
 
 
商贸分院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学校)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电子商务或营销类相关专业;3.能承担移动商务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科研以及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4.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5.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视传设计相关专业;2.承担视觉设计专业的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3.应聘须提供本人作品集。4.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2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学校)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产品设计相关专业;2.从事产品外观设计相关方向,有较好的设计功底和一定的项目经验,承担学院产品设计专业的教学、科研、校企合作等相关工作3.应聘须提供作品集。4.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5.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学校)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计算机类相关专业;2.从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方向),承担三维制作与特效、网页编程、计算机编程基础、数字视音频设计等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较好的艺术鉴赏力与艺术创造能力,有相关项目、行业职业资格或相关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1 专业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211工程学校)毕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数字媒体艺术相关专业;2.从事数字媒体技术(美术设计方向),承担多媒体交互艺术、UI设计 、UE设计、 APP设计与开发、界面、网站设计等课程教学和研究工作,有较好的艺术鉴赏力与艺术创造能力,有行业职业资格或相关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4.有企业工作经历优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专任教师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中共党史、马哲、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政教育、政治学等相关专业;2.中共党员;3.大学本科及以上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优先。
辅导员 4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教育类、思政类、心理类、中文类、新闻类、艺术类等专业优先;
2.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学生工作;
3.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过高校主要学生干部;
(2)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新闻采编能力,计算机技术能力较强;
(3)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
(4)有文体特长;
4.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工作务实,身体健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性格外向、富有活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强。
招生办公室 1 干事 1.大学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技术与管理科学等专业;2.性格外向、富有活力、沟通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强;3.担任高校主要学生干部或单位部门主管以上职务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各分院指定邮箱(附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具体如下:
 

所在部门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船建分院 梁老师 0573-82303113 543467703@qq.com
机电分院 周老师 0573-82302001 21395865@qq.com
财经分院 姚老师 0573-82300404 12468899@qq.com
商贸分院 喻老师 0573-82303767 1017107651@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邓老师 0573-82303796 1145862014@qq.com
 
2.高层次人才和应聘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0573nyctw@163.com(附件统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报名材料:
1.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根据岗位应聘情况,面试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分批次组织实施并确定聘用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心理测评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教师,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遵守本校规章制度,并达到相关考核要求,可享受本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具体面谈)。
(一)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市级工艺美术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国内外高校的优秀博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二)高层次人才待遇:
1.安家费。视情况给予5-10万元安家费。
2.购房补助。在嘉兴市本级购房落户后,给予20-40万元购房补助。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个人申报立项的纵向科研项目情况,给予理工类3-5万元、财经社科类1-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特别重大项目可酌情追加科研启动经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3-82302357  (郑老师);邮箱:0573nyctw@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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