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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兴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7-07-16 14:44:1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分院(部):
    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是促进我市学术研究与学科发展的重要措施,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科技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办法》(嘉政办发〔2011〕17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嘉兴市第十一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对照《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办法》,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必须是在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发表或出版并符合参评条件的成果,申报材料包括《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表》一份(同时上交电子版)和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如原文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交500字左右的中文要旨。
三、凡参加本次学术奖评选的市级学会(或者其他单位,下同),须建立学会初评组,填报《嘉兴市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自然科学学术奖初评组名单表》,填写《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参评目录汇总表》和《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参评奖项汇总表》,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本奖项评委会办公室。
四、各学科评审组要按照《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办法》中的参评条件、评选标准进行初审,从中选出参评总数20%左右的成果推荐给本奖项评委会评审;填写《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表》相关内容(一式三份);拟推荐为一、二等奖论文评选的,需填写《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一、二等奖论文专家评语意见表》一式三份;《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分意见表》一份。
五、各县(市、区)推荐参评成果,统一由各县(市、区)科协汇总,并填写《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表》和《嘉兴市自然科学学术奖参评目录汇总表》,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市评委会办公室。由市评委会办公室按成果专业类别委托市级有关学会初评组进行初评。所有表式均可在“嘉兴科学”(http://www.jxast.org/)网站下载。
   
 

       科技产业处
          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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